国际标准期刊号: 2155-6148
艾曼·穆罕默德·埃尔德姆达什·哈桑和艾尔·赛义德·阿卜杜勒扎姆
背景:术后恶心和呕吐(PONV)是与全身麻醉相关的常见问题。高危患者的发病率可达80%左右。
目的:目的是比较阿瑞匹坦与昂丹司琼以及阿瑞匹坦联合止吐治疗对接受腹腔镜减肥手术的患者的地塞米松-昂丹司琼联合止吐治疗的疗效和持续时间。
患者和方法:一项前瞻性、双盲、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对 150 名接受标准化全身麻醉的腹腔镜减肥手术患者进行评估;地塞米松昂丹司琼 A 组(DO 组,n=50)的患者在麻醉诱导前 2 小时接受与阿瑞匹坦相同的口服安慰剂,然后在手术最后 30 分钟内静脉注射昂丹司琼 4 mg。在地塞米松-阿瑞匹坦 B 组(DA 组,n=50)中,患者在麻醉诱导前 2 小时口服 80 mg 阿瑞匹坦,并在手术最后 30 分钟内静脉注射 (IV) 2 ml 生理盐水。地塞米松-昂丹司琼 C 组(DOA 组,n=50)患者在麻醉诱导前 2 小时口服阿瑞匹坦,然后在手术最后 30 分钟内静脉注射 4 mg 昂丹司琼。所有患者麻醉诱导后均给予 8 mg 地塞米松静脉注射。主要结局测量术后 48 小时内完全缓解(无 PONV 且无救援止吐药)的恶心严重程度。次要结果指标是术后 48 小时内给予的救援术后止吐药的量。
结果: A 组(DO 组)的恶心严重程度高于 B 组(DA 组),高于 C 组(DOA 组)。B组恶心言语评分均值低于A组,但无统计学意义,而C组在4、8、12小时的恶心言语评分均值较A、B组更低,且有统计学意义。 16小时、20小时、24小时和48小时(p<0.05)。术后48小时内接受抢救止吐药物的A组和B组比较,无统计学差异,但与C组比较,两组有显着性差异(p=0.05),A组(60%)和组中也有完全缓解。 B组(72%)和C组(94%)。
结论:在接受腹腔镜减肥手术的患者中,昂丹司琼中添加阿瑞匹坦可显着降低术后呕吐率和恶心严重程度,并提高术后 48 小时内的完全缓解。与地塞米松-昂丹司琼相比,地塞米松-阿瑞吡坦可降低术后呕吐率和恶心严重程度,但不显着。最后,口服阿瑞吡坦与静脉注射昂丹司琼和地塞米松联合使用,可有效抑制术后 48 小时内的早期 PON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