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利益争夺

朗东出版社 要求作者声明与其作品相关的所有竞争利益。所有提交的稿件必须在稿件末尾包含“竞争利益”部分,列出所有竞争利益(财务和非财务)。如果作者没有竞争利益,则声明应为“作者声明不存在竞争利益”。编辑可能会要求提供有关竞争利益的更多信息。编辑和审稿人还必须声明任何竞争利益,如果存在竞争利益,将被排除在同行评审过程之外。

竞争利益可能是财务利益或非财务利益。当作者对数据的解释或信息的呈现可能受到他们与其他人或组织的个人或财务关系的影响时,就存在竞争利益。作者应披露任何财务竞争利益,但也应披露任何非财务竞争利益,如果这些利益在文章发表后公开,可能会导致他们尴尬。


经济竞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 从现在或将来可能以任何方式从文章发表中获得或损失经济利益的组织处获得报销、费用、资金或薪水。
– 持有某个组织的股票或股份,该组织可能现在或将来以任何方式从文章的发表中获得或损失经济利益。
– 持有或正在申请与稿件内容相关的专利。
– 从持有或已申请与稿件内容相关的专利的组织处获得报销、费用、资金或薪水。
– 非财务竞争利益
– 非财务竞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政治、个人、宗教、意识形态、学术和智力竞争利益。如果在阅读这些指南后,您不确定自己是否有竞争利益,请联系编辑。

来自制药公司或赞助临床试验的其他商业组织的作者应在提交时将这些声明为竞争利益。他们还应遵守制药公司的良好出版实践指南,该指南旨在确保以负责任和道德的方式出版出版物。该指南还适用于从事行业赞助出版物工作的任何公司或个人,例如自由撰稿人、合同研究组织和通信公司。朗顿出版公司 不会发布广告内容。

人权和动物权利

所有研究都必须在适当的道德框架内进行。如果怀疑工作没有在适当的道德框架内进行,编辑将遵循不当行为政策,并可能拒绝稿件,和/或联系作者所在的机构或道德委员会。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编辑对研究的伦理问题有严重担忧,即使已获得伦理委员会的批准,稿件也可能会因伦理原因被拒绝。

涉及人体受试者、人体材料或人体数据的研究必须根据《赫尔辛基宣言》进行,并且必须得到适当伦理委员会的批准。详细说明这一点的声明,包括伦理委员会的名称和适当的参考号,必须出现在报告此类研究的所有手稿中。如果一项研究已获得伦理批准豁免,则也应在手稿中详细说明(包括授予豁免的伦理委员会的名称)。应根据要求向编辑提供支持这一点的更多信息和文档。如果编辑认为研究没有在适当的道德框架内进行,手稿可能会被拒绝。在极少数情况下,

如果研究在开始之前尚未提交给伦理委员会,通常无法获得回顾性伦理批准,并且可能无法考虑将稿件进行同行评审。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由编辑自行决定。

报告在临床环境中使用新程序或工具的作者,例如作为技术进步或病例报告,必须在手稿中给出明确的理由,说明为什么新程序或工具被认为比通常的临床实践更适合满足患者的临床需要。如果新程序已被作者所在机构批准用于临床使用,则不需要此类理由。如果在治疗前基于临床需求的明显临床优势并不明显,则对于任何新程序或工具的实验使用,作者应获得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和知情的患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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