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期刊号: 2161-0665
阿努潘·古普塔
简介:早产儿通常需要机械通气。容量目标通气已被证明可以减少并发症和机械通气的持续时间。建议的潮气量为 4-8 mL/kg,但最佳潮气量仍然难以捉摸。
目的:比较极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RDS) 的容量保证通气 (VG) 期间较低潮气量 (4-5 mL/kg) 和较高潮气量 (7-8 mL/kg)。
方法:随机试验于 2013 年至 2016 年在 North Tees 医院进行。该研究包括妊娠 <32 周或出生体重 <1500 克且在出生后 12 小时内因 RDS 需要机械通气的婴儿。使用 VG,婴儿被随机分配接受较低 (4-5 mL/kg) 或较高 (7-8 mL/kg) 潮气量。通过使用 ET 管的标准化修剪来保持死腔一致。所有受试者均接受表面活性剂治疗,并按照严格的方案进行管理,并根据规定的标准通过高频通气进行救援。主要结果是从初始峰值吸气压力 (PIP) 降低 25% 所需的时间。次要结局包括机械通气的持续时间以及呼吸和非呼吸并发症。使用 SPSS® 20.0 版对数据进行分析。
结果:在研究期间,97 名符合条件的婴儿中有 70 名 (72%) 入组。各组相似(表 1)。主要结局,对于较高和较低 Vt 而言,降低 PIP 的时间(中位 [IQR])分别为 13.6 (8.8-25.2) 小时和 17.4 (7.7-27.8) 小时 (p=0.678)。较高潮气量与较低潮气量的通气总持续时间(中位 [IQR])分别为 33.3 (22-368.8) 和 61.8 (15.4-177.5) 小时 (p=0.959)。两组早产儿呼吸和非呼吸并发症没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