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期刊号: 2161-0533
弗雷德里科·派瓦、布鲁诺·庞博、丽塔·桑托斯、维尼亚·卡佩洛和奥西奥·科斯塔
开放性骨折被定义为与骨折部位或其血肿连通的连续性解相关的骨折。它们与高发病率和运动功能障碍有关。由于组织损伤和相关脑部病变频率增加,下肢开放性骨折比上肢骨折更严重。股骨通常在高能量创伤的情况下受到影响,因此它往往发生在多发伤患者中。
由于这些骨折的严重程度很高,因此治疗必须采用整形外科、骨科和血管外科等多学科治疗,因为创伤涉及不同的组织。在过去几年中,患者的取向和采取非治疗性治疗的不同优先顺序已经形成。手术应在血管重建、示意图稳定、清创以及软组织和骨骼重建的诊断中心进行。
本文的目的是回顾下肢开放性骨折治疗在整体评估、血管评估、清创、抗生素治疗、骨筋膜室综合征、骨骼稳定以及软组织和骨骼重建方面的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