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期刊号: 2329-9096
克尔斯滕·莱克·纳克、琳达·卡尔·安德森、南娜·威廷和约翰·维辛
目标: 2 分钟和 6 分钟步行测试是评估步行能力的常用方法,但其可靠性因有据可查的学习效果而被削弱。由于心率与工作量有关,因此与临床功能变化无关的步行距离的任何变化都应该反映在步行过程中心率的变化。因此,本研究的目的是调查有或没有心率校正的 2 分钟和 6 分钟步行测试的重测可靠性。
方法: 93 名患有 12 种不同神经肌肉疾病(强直性肌营养不良 1 型、肢带型肌营养不良、面肩肱型肌营养不良 1 型、夏科-马里-图思病)的成年患者(平均年龄 53 岁,范围;22-83 岁)研究招募了线粒体肌病、贝克尔肌营养不良症、脊柱延髓肌萎缩症、散发性包涵体肌炎、脊髓性肌萎缩症、先天性肌强直汤姆森病、先天性肌病、多发性肌炎)。两次进行 2 分钟和 6 分钟步行测试,间隔 1-2 周。通过脉搏表监测心率。
结果:重复进行 2 分钟和 6 分钟步行测试,步行距离显着增加(2 分钟步行测试增加 4 ± 9 m,6 分钟步行测试增加 11 ± 26 m,p<0.001)。心率校正消除了 6 分钟步行测试中的学习效果(+0.01 m/心跳,p=0.84),但没有消除 2 分钟步行测试中的学习效果(+0.03 m/心跳,p=0.018)。在所有亚组诊断中都观察到 6 分钟步行测试中心率校正的相同模式。疾病严重程度之间的学习效果没有差异。
结论: 2 分钟和 6 分钟步行测试都与学习效果相关。在 6 分钟步行测试中校正心率时,学习效果会被消除,但在 2 分钟步行测试中则不会。结果表明,使用心率校正的 6 分钟步行测试可以消除并非由于患者临床状况真正变化而导致的日常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