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期刊号: 2375-4508
保罗·埃马努埃莱·莱维·塞蒂和帕斯夸莱·帕特里齐奥
2004 年 3 月,意大利议会颁布了一项法律(第 40/2004 号法律),对 ART 程序制定了一长串限制。这些法律条款是围绕将胚胎视为人类的假设而制定的,与因不孕不育而寻求治疗的妇女或夫妇拥有相同甚至更多的权利。具体来说,法律规定只能使用 3 个卵母细胞进行受精,并且所有产生的胚胎都必须进行移植。禁止胚胎冷冻以及植入前筛查(PGS)或诊断(PGD)以及精子或卵母细胞捐赠。2009 年 5 月,意大利宪法法院被要求对第 40 号法律的部分内容进行裁决,并取消了部分限制,因为这些限制侵犯了妇女获得最佳治疗的权利,同时降低了她和未来孩子的健康风险。宪法法院表示,关于用于授精的卵母细胞数量、移植的胚胎和冷冻的胚胎的决定是良好临床实践的问题,并由生殖专家承担全部责任。PGD 和 PGS 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因为法院没有被专门要求解决这个问题,尽管在之前的判决中已经表达了明确的支持意见。将来只会请宪法法院对仍然被禁止的配子捐赠作出判决。目前的工作回顾了 5 年限制性 ART 法(2004-2009 年)所产生的临床和社会影响;意大利宪法法院裁决后的初步结果(2009 年 5 月至 12 月)以及对仍被禁止的跨境不孕不育治疗程序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