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期刊号: 2161-0665
哈桑·贾古里、卡吉·比约克维斯特和卡琳·奥斯特曼
目标:伊朗学校接受教师体罚,但有时可能采取极端形式,例如教师烧学生的手,甚至打断学生的骨头。该研究旨在调查此类惩罚发生的频率,以及它们与学校中同伴攻击的实施和受害之间的关系。
方法:收集了伊朗马什哈德和埃拉姆两个城市的公立和私立学校(总共 24 所学校)的 1244 名青少年(649 名男孩,595 名女孩;M 年龄=12.7 岁,SD=2.1 岁)的数据。对学生是否报告遭受过老师的极端体罚(EPP)(例如烧手和骨折)进行调查,并将其作为学校环境中各种类型的攻击和受害的多元方差分析中的自变量作为因变量。结果:作为惩罚,参与者的手被烧伤(3.8%)、骨折(4.8%)在学校几乎所有类型的攻击行为的实施和受害方面得分都显着较高。值得注意的是,教师的 EPP 与研究中测量到的最严重的学校攻击行为有很强的关联,即用刀或链子威胁(以及分别受到威胁)另一名学生。教师的 EPP 也与在家中发生的 EPP 相关。结论:结果表明,教师实施的 EPP 确实发生在伊朗,在本样本中,大约 1/20 的受访者经历过这种情况,并且它与伊朗的攻击性行为(特别是最严厉的形式)的实施和受害有关。学校设置。